有时候互联网的记忆有时候只有七秒,但有时候它又漫长得让人窒息,大家还记得半个月前那个在广州车展期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不雅视频”事件吗?

当时,广州车展正如火如荼,各知名汽车品牌的展台前人头攒动,然而11月28日开始,各个微信群、朋友圈里突然疯传一段视频,相关话题甚至冲上了热搜榜。

视频里某汽车品牌的展台前,一位身着绿色性感裙装的女车模似乎做出了极不雅观的举动,背景则清晰显示品牌展车。

视频画面中的背景、车辆、甚至模特的衣着都和现实一模一样,但模特的动作和神态却被篡改成了极其露骨的“擦边”甚至X情内容。

因为画面过于充满暗示性,加上“车展”、“美女”、“豪车”这些自带流量的标签,谣言像长了翅膀一样,瞬间覆盖了全网。

甚至有不少人开始对着品牌方和模特指指点点,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车企为了营销疯了吗?”或者是“这模特想红想疯了吗?”
在那几天里,这段视频成了网络狂欢的中心。

品牌方的反应其实很快,当天法务部就发布了声明,明确指出这是有人恶意篡改,并已报警。

但在当时那种情绪上头的网络环境下,辟谣的声音总是显得那么微弱,即便有懂行的人指出“这一看就是AI生成的”,但在“有图有真相”的传统认知惯性下,脏水已经泼出去了。

12月10日,广州天河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调查该段不雅视频为一名36岁男子李某利用 AI 技术生成的虚假低俗视频,并在社交平台发布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警方依法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进一步指出,李某出于“炫耀个人技术”目的制作视频,并未考虑其内容对他人或社会的影响,相关行为触及了法律对编造、传播谣言及违法信息的规范。

仅仅是为了“炫耀个人技术”?看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寒意:一个36岁的成年男性,因为掌握了一点AI生成的皮毛就随意地把一个素未谋面的女性和一个正经经营的企业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10天的拘留对于李某来说可能只是换个地方睡了几天觉,留了个案底;但对于被造谣的当事人来说这场无妄之灾带来的心理阴影可能远不是10天就能消散的。

我们常说“技术无罪”,但掌握技术的人却有着极其复杂的人性,个人认为李某的动机——“炫技”是这起案件中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他不是为了勒索钱财也不是为了商业打击,他仅仅是为了在某个网络小圈子里获得那一点点可怜的虚荣心。

这种心理像极了一个拿着石头砸破邻居家玻璃窗的小孩,看着玻璃碎裂、主人惊慌失措,他在角落里窃喜觉得自己“干了件大事”。

但李某已经36岁了而不是6岁,在AI技术门槛越来越低的今天,这种“平庸之恶”正在被无限放大。

以前造黄谣,你得会PS,还得P得像,门槛不低;现在呢?可能只需要一张照片,一段几秒钟的素材,输几个指令,点一下“Generate”(生成),一个足以毁掉一个人清白的视频就诞生了。

在李某看来这可能只是一次“技术测试”,是一次“看我多牛逼”的展示,他可能在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完全没有把视频中的模特当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当成了一个由像素点组成的“素材”。

这种对他人尊严的极度漠视,才是比AI技术本身更可怕的东西,当技术赋予了普通人“上帝之手”的能力却没有赋予与之匹配的道德约束时,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有不少网友借此提出担忧:如果不对这种 AI 恶搞内容依法治理,将来每个行业、每个企业、每个个人都可能被恶意攻击,今天是在车展工作的模特,明天可能是坐在地铁上的你或者你的家人。

在这起事件中人们也再次见证了造谣与辟谣之间巨大的成本不对等:对于李某来说制作这个视频可能只需要几十分钟成本几乎为零;但对于受害方呢?

首先是品牌方,在车展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商业节点,原本应该被关注的产品技术、车型亮点,瞬间被“不雅视频”的流量黑洞吞噬。

公关团队需要连夜加班辟谣、法务需要取证报警,品牌的形象在短时间内遭受了难以估量的冲击。

其次,也是最无辜的是那位女车模,试想一下她只是在完成一份正常的工作,她在展台上保持微笑,展示专业素养,结果一觉醒来自己成了“色情视频”的女主角。

哪怕后来澄清了,哪怕警方通报了,在互联网的某些阴暗角落里,这段视频可能依然会被打上各种不堪的标题继续流传;甚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有人提起这次车展可能还会有人带着猥琐的笑容说:“哦,就是那个出事的展台吧?”

这就是“黄谣”的杀伤力,它不讲逻辑,不讲证据,它只利用人性的猎奇,这类视频传播不仅影响品牌声誉也对当事人造成困扰,甚至造成现实经济与法律损失。

这起事件带来的不仅是一次行政处罚,也提出了一个持续的社会命题:AI 时代下的“真伪之战”:媒体、技术、法律如何协同?

  1. 平台需要更强的预防机制

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应该增强对 AI 生成内容的识别能力,并设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方面利用技术手段自动过滤明显不良内容,另一方面在用户上传过程中加强警示提示与合规约束。

同时,平台应建立对恶意伪造视频的举报与取证机制,降低传播风险。

  1. 法律规范应更明确与细化

虽然现行法律已经覆盖“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范畴,但随着 AI 内容生成技术更新速度极快,法律层面的具体细则仍显滞后。

应当尽快明确 AI 内容生成的法律边界:什么是合法创作,什么是违法内容;哪些情形应当追责刑事或民事责任;技术研发者与发布者的责任如何分配等。

  1. 社会需建立更普及的媒介素养教育

在这个人人都可以生成视频、音频、图片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传播者,在这种环境下提高公众对“真假内容”的甄别能力比任何单一技术防护都更具长期价值。

结语:通过践踏别人的尊严来“炫技”那不叫本事而叫作恶

李某被抓了,这事算是有个交代,但只要人性中的阴暗面不除,只要“流量至上”的土壤还在,下一个“张某”、“王某”随时可能还会出现。

我们无法阻止技术的进步,也无法彻底消灭人性的恶意,AI 技术是巨大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需要在技术与法律之间,在创新与规范之间,找到一条稳妥的路径。

只有这样,这些能够“以假乱真”的技术才能真正为社会发展带来便利,而不是成为危害诚信和公信力的工具。

愿这次事件能成为一次正向的警示:对 AI 内容要敬畏,对传播要负责,对事实要尊重。